電動三輪車三保規則
保修條件:車輛在保修期限內,確屬設計、材質、制造、裝配等質量問題而惹起車輛的機件損壞及性能變壞,經審定確屬我廠義務的給予保修。
保修準繩:誰經銷誰效勞,以修為主,能修則修,對修后達不到請求的改換新件留下舊件,普通不得改換總成。
保修憑證:《運用闡明書》及購車憑證。
保修范圍及規則:
1、根底件:車架、電瓶、電機、充電機、制動轂、貨箱保修6個月。
2、常用件:方向把、三輪車方向柱、鋼板彈簧、上下聯板、鏈輪、中間鏈輪殼、軸承保修4個月。
3、易損件:各種電器開關、電鎖倒順開關、接觸器、行程開關里程表軟軸、組合儀表、制動蹄塊輪胎、輪輞、前減振器保修2個月。
注:①以上未注明的零部件保修期按一個月執行。
?、诓槐P薜牧悴考?密封件、規范件、內胎、橡膠件、燈泡、保險管(片)。
不予保修的范圍:
1、車輛保修期間,未按《運用闡明書》的規則及闡明停止頤養的;
2、保修憑證上車輛型號、電機號、電瓶號,與實物不相符或涂改者;
3、未經本廠效勞部門或所屬效勞站同意,用戶自行拆裝,改裝修理的零部件;
4、不按《運用闡明書》規則停止調整維護而引發的各類毛病或損壞的零件;
5、車輛肇事后,未經本廠認證質量義務用戶雙方處置的車輛;
6、因缺電解液、超重,接線柱松動等不及時處置形成蓄電池損壞的;
7、維修車輛時,裝用非原廠配件或運用未經本廠認可的配件而招致損壞的零部件;
8、屬于不可抗力惹起的壞損(如地震、洪災、火災)
因本車毛病所致的拖車、運輸、誤工、差旅費用本廠一概不擔任任。